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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泰国对口合作部门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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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在中泰两国总理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党委书记孙梅君分别与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部长纳叻蒙、财政部海关署署长提乐·阿达纳瓦尼共同签署泰国农产品输华议定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框架协议和中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

泰国是中国在东南亚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连续12年稳居泰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2024年中泰双边贸易总值为1339.8亿美元,同比增长6.1%。泰国是中国在东盟的第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此次签署的农产品输华议定书将进一步促进中泰贸易发展。

中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中泰海关的合作目标、合作原则、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双方将依据该框架协议加强“单一窗口”领域的交流合作,基于国际标准推动“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促进贸易单证数字化交换共享。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技术磋商,分享实践经验,更好服务中泰贸易健康发展。

《中泰AEO互认安排》是中国海关今年签署的首份AEO互认协议。两国AEO企业将享受到优先查验、通关等便利措施,压缩企业通关时长,降低企业仓储、物流成本,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进一步繁荣发展,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截至目前,我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31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7个国家(地区),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8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今年是中泰建交50周年暨“中泰友谊金色50周年”。中国海关将与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和泰国海关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和农食产品贸易合作,推动中泰双边贸易再上新台阶。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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